为繁荣市场,搞活经济,切实维护个体私营企业的合法权益,县人民政府决定在我县十二个市场实行“一顶帽子”管理,“一个本子”收费。现将市场名称及范围划分如下:
1、商贸城服装(1)、(2)市场
2、宾阳小五金钢材市场
范围:从县土地局前门(南面)、后门(北面)平衡延伸至永强广告公司前南面水沟北面至木材市场围墙为界。其中从沪深证券交易所自南向北至小五金市场街道,财运花园转盘自南向北主干道不划为市场使用范围。
3、芦圩水果批发专业市场:
范围:水果市场内。
4、芦圩副食品市场:
范围:市场内及东面第二马路街道(由工行储蓄所路口起至邮政局路口止)
5、宾阳县总工会职工商场:
范围:总工会市场内
6、新桥皮张专业市场:
范围:市场内。
7、新宾明镜市场:
范围:市场内。
8、新宾牲畜市场:
范围:市场内。
9、黎塘龙腾市场:
范围:市场内。
10、黎塘朝阳蔬菜批发市场:
范围:市场内。
11、宾州家俱市场:
范围:家俱市场内。
12、宾州瓷器市场:
范围:市场内及南北两条街道。
县人民政府已将上述部份街道确定为集贸市场使用后,列入“一顶帽子”管市场、“一个本子”收费范围。今后,因需要挖掘道路,维修道路,临街新建、扩建、改建房屋,堆放其他物质的,仍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。
占用街道作为集贸市场,工商部门要设置醒目的标志牌标示。由于特殊需要临时占道为市,何时停止占用,由县人民政府确定。
特此通告
宾阳县人民政府政府
二00一年六月二十日